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正式成立 发力“行业自律”
浙江省政府采购今年创新举措不断,继全面推广“政采云”后,又向“行业自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2月21日,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杭州召开,标志着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正式成立。为何要成立联合会?联合会起到什么作用?又承担哪些工作?《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亲历大会现场一探究竟。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现场
5家单位共同发起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管理中与市场结合最为紧密的领域,面对的情况更复杂,涉及面更广,监管的链条也更长。
目前浙江省已有各级集中采购机构61家,社会中介机构570多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3600多人,评审专家10000余人,注册供应商40000余家,已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群体。
“当前我省政府采购事业处于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规范政府采购行业,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一个新课题。一方面要不断强化行政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迫切需要成立一个联合性社团组织,联合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作为联合会筹备组负责人,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在会上介绍了筹备情况。
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当选为联合会首届会长,并介绍本届工作规划。
2016年初,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就有了成立“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的构想。在经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2017年3月6日向财政厅提交了《关于要求成立浙江政府性采购联合会的请示》,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筹备,构想终于落地。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是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采云有限公司、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家单位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其业务范围包括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诉求,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维护会员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组织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府采购发展规划、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技术行业标准等建议;开展行业自律,制定政府采购行规行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提供政府采购信息与技术咨询;协调行业内外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政府采购投诉等法律咨询服务等。
首批会员共264家
记者现场了解到,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第一次理事会议召开并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当选为联合会首届会长,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郭定方当选秘书长。
“联合会的使命,是为政府、行业、社会、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赵立妙在阐述工作规划时表示。
同时,他还介绍了联合会成立初期的工作思路。首先,逐步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工作,包括探索编制行业自律公约和从业人员行业准则,建立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库,建立政府采购活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其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服务工作,包括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探索建立行业职业化教育体系,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工作;此外,还将积极开展行业宣讲与跨行业交流活动,包括邀请国家或者市有关部门、领导、行业内专家等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宣讲活动,开展特定行业或跨行业之间的政府采购业务交流。
据了解,筹备组于2017年9月9日向各市财政局和各发起人发出《关于征集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首批会员的通知》,截止目前,共收到各发起人和各地区推荐会员264家。经多方沟通、推荐,结合首期会员情况,筹备组推荐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杜芬萍、政采云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63家单位或个人为联合会理事(单位)。
浙江成立政府采购联合会,旨在强化行业自律,也是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
“民间组织的成立,能够更好地方便各方采购当事人沟通协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一位高校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
“我们早就盼望有这么一个组织,促进行业规范,指导相关工作。”一位与会代理机构负责人如是说。
一位供应商代表则认为:“通过这个资源共享平台,我们可以了解政采第一手资料。”
此外,大会还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草案)、《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及来自浙江省内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等20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了这次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