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全省集采培训第一讲87号令开讲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7-08-16 09:45: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8月16日,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南京如期举办,十余个地级市,250余人参加会议。
 

 

01研修班报名.jpg 
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

  87号令是目前政府采购的热点话题,此次培训邀请到了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针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7号令)进行了详细讲解。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废止,摇身一变财政部令第87号。87号令共7章88条,相比较财政部令第18号删除了36条,新增了34条,修订54条。


  那么87号令有哪些亮点疑点呢?


  比如,第六条明确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明确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第八条第二款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第九条第二款明确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条件。


  采购人市场调查与价格测算是怎样的呢?87号令第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87号令第十五条明确了资格预审公告的三条内容;第十七条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等。


  此外,招标文件设定最低限价如何处理?采购代理机构的关联机构是否可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供应该不足3家的是否可以终止招标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王周欢还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