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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六箭连发 大力推行PPP模式

作者:孙晓强 发布于:2017-08-02 16:37:24 来源:PPP知乎

  徐州市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项目投入多,资金需求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工作,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六措并举,打出了一系列PPP模式“创新+规范”的组合拳。


  出台PPP模式实施意见


  市政府2015年3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徐政发〔2015〕19号),明确财政部门为PPP业务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征集遴选、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评价、实施方案评审、绩效评价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PPP项目发起人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入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监管等全过程工作。1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城建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采用PPP模式的通知》(徐政办传〔2015〕192号),要求在城建重点工程、水利水务、民生实事等领域积极推进PPP模式运作,财政资金不再直接投资。2016年,市重点工程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PPP项目限制性边界条件》(徐建重办〔2016〕11号)、《2016年度城建重点工程PPP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徐建重办〔2016〕12号),标准化实施城建重点工程PPP项目。


  成立市PPP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71号),2015年5月成立市PPP工作领导小组,以后根据人员变动进行两次调整,由市长任组长,所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以及19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协调部署全市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研究决定PPP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市级PPP项目可分别成立市PPP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发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做好具体项目PPP方案制订、协调推进等工作,研究决定该项目PPP模式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相关主管部门。


  设立市PPP中心


  2017年2月,市编委《关于设立徐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的批复》(徐编复〔2017〕1号),批准设立徐州市PPP中心;4月印发《关于徐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更名为徐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心的批复》(徐编办〔2017〕183号)予以更名,为隶属市财政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具体职责:承办市级PPP工作业务指导、咨询培训,协助管理市级PPP项目名录、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市级PPP专家库,搭建PPP项目交流推介平台,承办项目评估推介、储备管理、合同备案、信息统计和发布,指导项目融资、参与监督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等。


  设立市PPP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市编委《关于设立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徐编发〔2017〕32号),批准设立徐州市PPP管理办公室,为市级PPP项目运作管理专门机构、市PPP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机构设在市财政局,核增行政编制4人。具体职责:承担市PPP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PPP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级PPP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统筹推进市级PPP工作,具体负责PPP政策制定、市级项目筛选入库、计划编制、项目评审,指导和全面推广应用PPP模式;负责合同管理、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市PPP资金池管理,对接争取上级政策和各类资金支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PPP模式运作,指导市PPP中心工作。


  完善PPP运作管理机制


  为指导全市PPP模式规范运作,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管理机制的通知》(徐政发〔2017〕41号),明确PPP运作管理各层级职责,完善PPP实施流程,创新PPP运作机制。建立由市PPP工作领导小组和市PPP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PPP管理办公室负责政策扎口管理,市PPP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市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的五个层级的完善的PPP模式运作管理框架体系。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担负实施主体责任,承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监管等全过程工作。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布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城镇综合开发、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政府基础设施、其他等19个行业,大力推广PPP模式运作。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PPP政策文件,规范PPP项目实施。做好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打造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PPP项目。坚决杜绝承诺固定收益、保底回购、明股实债等借PPP名义变相担保举债等行为,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健全PPP项目绩效评价、中期调价、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


  创新PPP运作机制,探索“持续经营、融资延续”、“税收筹划、股权移交”等模式,合理确定边界条件,科学设计PPP项目实施方案,实现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众三方共赢。探索政府出资方代表先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社会资本中标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入项目公司。鼓励民营资本、本地企业之间或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社会资本投标。


  2017年7月起,市政府建立PPP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分管市长每半月、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每月定期调度一次PPP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落地。


  建立市级项目库并滚动管理


  2015年起建立市级PPP项目库,入库项目45个,总投资1420.7亿元,涉及市政、交通、供水、垃圾处理等7个领域。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结合项目实际及限期落地要求,每年均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调整。7月中旬,市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2017年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的通知》(徐财合〔2017〕3号),将2017年市级PPP储备项目库项目个数调整为36个(已落地项目自动调出),涉及市政工程、水利建设、交通运输、能源、教育、社会保障、城镇综合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个领域,总投资969.6亿元。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出台《徐州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徐债管〔2017〕15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建立并逐步充实市级PPP专家库,促进PPP项目筛选、评审、采购、课题研究、督导调研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开展,并实现市、县(市)区资源共享。


  徐州在推广应用PPP模式时,注重同时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实施机构主体作用、咨询机构专业作用,按照“一个全程”、“两轮评审”、“三级发布”规范操作。“一个全程”,即PPP办公室、重点办(城建重点工程)、实施机构、咨询机构等全程参与PPP项目方案设计;“两轮评审”,即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实施机构组织PPP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PPP办公室组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评审,通过评审项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履行社会资本采购程序;“三级发布”,即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提高项目招标的公开性、竞争性。全市已落地和正在推进PPP项目117个,总投资2318.97亿元。其中:已落地PPP项目28个,总投资710.4亿元,吸引社会资本649.88亿元,根本改革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
 


  作者: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PPP管理办公室 孙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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