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机构积极申请纳入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
记者于丽报道 财政部PPP中心6月28日宣布启动PPP咨询机构入库工作以来,来自各咨询机构的电话十分踊跃,入库意愿强烈。
据财政部PPP中心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信息,筛选出首批公告482家可入库机构。公告发布后,有很多机构致电咨询相关入库的政策和申请入库的技术操作问题。公告发布首日,就有近200家机构“提请识别”,希望进入后续补充发布的可入库机构名单。
记者了解到,本次咨询机构入库审核工作由财政部PPP中心负责,在机构筛选上,严格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进行筛选时,他们非常注重实质性提供PPP咨询服务的要求,会根据项目库内信息,详细核查咨询机构为项目政府方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进入机构库的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具备如下咨询服务业绩:作为独立或主要咨询方,已与项目库中至少1个项目的政府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实质性提供PPP咨询服务,且项目已进入准备、采购、执行或移交阶段;咨询机构有关信息已录入项目库;近两年内未自愿退出机构库或者发生《暂行办法》所列退库行为。
除了上述要求,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负责人还提示,相关机构需要仔细了解《暂行办法》的规定。目前,只有已纳入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才作为咨询机构的业绩信息。信息平台通过比对两个库中机构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登记代码,自动将项目名称等信息关联到咨询机构库。在项目库信息录入时,务必正确录入机构的代码。如果代码在项目库和咨询机构库不一致,机构业绩将无法纳入咨询机构库。
关于咨询机构入库的后续工作安排,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提升机构库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及时公开机构库信息,完善信息查询及检索功能,促进咨询服务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未来还将按《暂行办法》要求公告其他可入库咨询机构名单。
对于各界呼声很高的咨询服务评价问题,财政部PPP中心表示,咨询机构库已经开发了相关功能。PPP项目的政府方在咨询机构库实名注册并提交咨询服务合同后,可以对相应咨询机构的能力、服务质量等进行在线评价,实现供需双方良性互动、规范合作。
来源: 国家PPP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