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国办发文定任务清单
“放管服”改革又送来一波红包请查收
“我们一定要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承诺。
如今,承诺在一步步兑现!日前,国办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部署26项任务分工,每一项都跟你有关。具体哪些政策红包在等着你?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一起去拆——
这些证明统统要减!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
●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
●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这些服务统统会优化!
●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
●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打破“信息孤岛”已出时间表,对照查!
●2017年内要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
●年底前要拿出国务院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连接
●2018年6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互联网+政务服务”将便利每个人!
●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责任单位:工商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
(责任单位: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压缩负面清单事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责任单位:税务总局负责)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责任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年内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全国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责任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责任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今年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要加快清理合并
(责任单位: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
(责任单位:质检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责任单位: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工商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责任单位: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加快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