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PPP应在规范中加快发展
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走向规范、透明,在合规正常举债受到严格监管的情况下,PPP容易成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外衣”。在大力推广PPP模式时,必须强化规范发展,同时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规范发展,加大对一些地方通过“假PPP”违法违规举债的处罚力度
日前,国务院发布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内容包括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等,显示出中央对发展和规范PPP模式的高度重视。在推广PPP模式的过程中,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至关重要,特别要重视在规范中加快发展。
近年来,PPP模式深入推进、项目加速落地、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PPP项目1228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4.6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1729个,项目总投资额2.9万亿元,落地率达到34.5%。
但与此同时,部分项目操作不规范甚至异化成违法违规举债的问题,也直接影响着PPP的健康持续发展。比如,假借PPP搞变相融资,以PPP名义采取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的形式,政府回购、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问题较为突出,引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剧。
PPP模式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缺少完善的制度框架和成熟的操作经验,很多工作只能在摸索中推进,容易出现不规范的问题。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走向规范、透明,在合规正常举债受到严格监管的情况下,PPP容易成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外衣”。应该看到,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更关系体制机制的变革及公共服务效率的提高。如果PPP项目不规范,不但影响改革目标的实现,还会带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危害不可谓不大。
为此,在大力推广PPP模式时,必须强化规范发展,同时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PPP模式是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利用市场力量做好公共服务,也就意味着必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此过程中,政府不应越位、错位,不能不当干预,而是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强化公开透明,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心。
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规范发展。在这一方面,政府必须做到不缺位。近年来,有关部门着力建立健全PPP制度体系,这项工作应该持续推进。对社会呼声较大的PPP立法工作,也需要加快步伐。据有关部门近日透露,PPP条例草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有助于集思广益,促进最终形成规范PPP健康持续发展的“良法”。
同时,还应加大对一些地方通过“假PPP”违法违规举债的处罚力度。今年以来,财政部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此类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问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关经济安全大局,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保持高压态势。
总之,推广PPP模式须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更好发挥其在推动经济增长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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