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 成立大会
“中国PPP良好实践” 国际研讨会成功召开
5月18日,财政部、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PPP良好实践”国际研讨会暨“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成立大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成功召开。会议旨在共同探讨研究中国PPP改革实践,深化PPP发展共识,促进PPP国际合作,发展PPP智库,助力PPP在新形势下蓬勃发展、行稳致远。
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金融司司长孙晓霞,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杨少林,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傅绍林、副校长李俊生、副校长王瑶琪,中信集团副总经理蒲坚及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总经理苏国新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会议。联合国副秘书长、亚太经社理事会(UNESCAP)执行秘书Shamshad Akhtar为大会专门发来视频致辞。嘉宾们共同为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的成立揭牌。会议由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韩斌主持。
中国自2014年开始推动PPP改革,经过三年多实践,PPP政策框架已成形,项目实施见成效,初步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创新,为深化体制改革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也为全球增长动能、经济治理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更多经验参考。
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金融司司长孙晓霞在致辞中表示,PPP模式越来越成为有效提升我国公共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财政部始终坚持物有所值、风险分担、全生命周期管理的PPP核心要义和“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防范风险”五项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在顶层设计、项目示范、政策支持、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此次成立“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是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加强智力支持的有益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傅绍林代表学校,对研讨会的举办和研究院的成立表示衷心地祝贺。他强调,PPP的精神实质是协同创新和合作共赢,中央财经大学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与PPP顶层设计及良好实践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希望研究院能够“找准定位,坚持高水准”、“海纳百川,实现开门办院”、“规范管理,创新内部机制”,打造一个开放型、国际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为国家PPP治理改革提供及时有效的智力支撑。
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总经理苏国新指出,在PPP项目中,参与各方既是命运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同时,各方还要共同解决项目内外部风险,又成为了责任共同体。因此,要从共同体的高度去理解PPP项目。他在会上分享了中信集团搭建PPP协同圈和协同战略的成功经验。
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杨少林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在全球层面,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所需的融资规模巨大,各国必须调动和引入社会资本,让社会资本在各项发展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此外,杨少林强调,“一带一路”倡议为PPP、地区合作和互联互通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中国PPP成功经验可为其他国家提供有益借鉴。世界银行愿与各方伙伴共同努力,支持推动“一带一路”和中国PPP事业的发展。
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在主旨发言中表示,经过三年改革实践,中国PPP改革已形成广泛共识,统一大市场初步建立,综合牵引作用逐步显现。PPP市场蓬勃发展的驱动力包括:中央政府坚定的改革决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加快统一规范的PPP大市场建设;建立政府激励约束机制;推出示范项目战略;注重国际合作互鉴;适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创新等。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各部门坚持不忘初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确保PPP改革可持续。
联合国副秘书长、UNESCAP执行秘书Shamshad Akhtar指出,PPP的推进过程中有三个领域需要关注。首先,政府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立法环境,通过PPP相关政策制度建设,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其次,要不断优化完善PPP项目筛选方式,并为其提供优先支持。第三,PPP推进过程中要提升治理水平,坚持透明原则,促进良性竞争,实现“物有所值”。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在发言中对中央财经大学成立PPP治理研究院、建设PPP智库表示大力支持,并指出高等学校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校园建设,发挥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PPP模式是推动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非常好的路径,可以补短板,增绩效,同时鼓励市场专业机构提供教育专业化服务。
围绕中国PPP良好实践,与会专家以主题对话形式对PPP的“全球发展状况”、“中国的改革实践”、“物有所值”、“风险分配”、“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部委、一行三会、地方财政部门等政府代表,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基础设施中心、英国大使馆、澳大利亚大使馆等国际多边双边机构代表,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代表约8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