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PP改革大潮中坚持求真务实
作者:韩斌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已经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三年来,从“推广”,到“完善”,再到“深化”,PPP改革大潮不断高涨,发展势头强劲,成效初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一篇题为《形势越好,越要求真务实》的评论里指出,在形势越是好、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越是高的情况下,越要坚持求真务实,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坚持好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工作推向前进。
在深化PPP的关键之年,惟有坚持求真务实才能使PPP改革行稳致远。
求合作之真,务改革之实
PPP的要义在合作,内涵是改革。
按照PPP模式,政府通过平等协商、权责对等、合理收益、风险分担的合作,让社会资本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这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是共治理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体现,牵引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协同推进,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坚持求真务实,就是求合作之真、务改革之实,准确把握合作目标、基础、理念,规范做PPP;革故鼎新,真抓实干深化PPP改革。
在项目层面,PPP的出发点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坚持求真务实,就是始终以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为合作目标,围绕PPP项目的公共服务产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付费机制,让公众真正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这种合作将过去强调发展硬件的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到更加注重软件的项目运营管理和服务供给。这就要求在项目规划和实施上进行改革,解决传统基础设施项目重建设轻运营、重投资轻服务等问题,通过基于服务产出的绩效付费安排,强化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结果导向,而不仅仅偏重于投资建设。
在管理层面,PPP的立足点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效益。坚持求真务实,就是始终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合作基础,发挥PPP作为效率工具的作用,让政府能“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统筹公共服务需求和政府财力,比较PPP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扎实做好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决不流于形式,让该做、能做PPP的项目做PPP,是夯实合作基础的重要保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公平选择社会资本,则是优化合作条件和实现效率提升的基本要求和有效途径。这些核心管理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乎合作的规范和成效。
在体制层面,PPP的支撑点是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就是始终以推进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为合作理念,开展平等合作,把“放管服”落到实处,激发释放社会资本活力,让PPP改革发挥应有的作用。
PPP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转变,倒逼政府加快推进多方面改革,包括放宽行业准入、打破部门和地域限制、消除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各类门槛、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改革财政投入方式、加快现代绩效财政建设、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强化信息公开等,将合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新动能。
激浊扬清,树规范和诚信之风
PPP改革三年多来,越来越多的PPP项目加速落地实施,特别是一批批规范、优质的示范项目涌现,用客观的数据和鲜活的事实展示出PPP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增加人民福祉方面的成效和魅力,奏响PPP改革理念的强音。但是,随着发展速度加快,各种不规范现象显露,比如打着PPP旗号搞变相融资、假借政府购买服务之名规避管理要求、项目论证流于形式和产出绩效等设计不合理等等,反映出对PPP内涵理解不到位、发展观念转变不到位的问题,以及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等思想。坚持求真务实,就要激浊扬清,坚决遏制不规范势头,防止“伪PPP”泛滥;要树立讲规范、重诚信的风气,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持续健康合作和深化改革构建良好生态。
坚持规范实施。一是刹变相融资之风。要抑制把PPP作为地方政府“新融资工具”的冲动,缺乏运营和绩效考核的项目不能打上PPP的标签搞融资,PPP项目不能设置社会资本固定回报、股权回购安排等形式的政府兜底责任。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严查不规范的PPP操作异化形成违规地方政府性债务。社会资本对“假冒伪劣”PPP项目的合规风险需保持警觉。
二是优中求进。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充分论证PPP项目,确保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强化项目的运营责任,通过明晰项目产出标准、绩效付费安排、监督考核机制等,保障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的规范和质量。选择社会资本要以实现项目物有所值来综合考量,不为追求降低成本而忽视质量。不能重数量、轻质量,防止一哄而上。
坚持守信践诺。一是从“倒逼”走向主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发挥PPP改革的牵引作用,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的有力抓手,把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微观管理环节真正交给更为擅长的市场去做,政府充当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规划和监管上,营造政府与市场互信合作的良好环境。
二是践行契约精神,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PPP合同。把合同中的政府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管理,从机制上保障政府履约。政府违约毁约侵犯社会资本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让PPP在阳光下运行。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充分公开项目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公开透明管理,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信息公开成为信用和责任的守护者,实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诚信、以公开促发展。
示范引领,“又好又快”发展PPP
财政部已先后推出三批PPP示范项目,有力推动了PPP事业发展。一方面,用高标准要求示范项目,建立跟踪指导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嵌入式、全流程管理,确保示范项目规范实施,真正成为经得起检验的“样板”和“标杆”,用实践成果深刻诠释PPP的时代内涵。另一方面,着力发挥示范项目的“灯塔”作用,通过总结成功经验和提炼良好实践,为全国PPP事业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引领更多PPP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推动体制机制变革,不负PPP的改革使命。
在当前PPP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坚持求真务实,就是要正确理解“好”与“快”,做到“好”字当头,以示范项目为引领,积极推进和深化PPP改革,实现PPP又好又快发展。“好”是规范和质量的要求,“快”是规模和速度的体现,两者有机统一,“好”在“快”前,做到好中求快。
PPP示范项目的“好”正在陆续展现。比如河北张家口桥西区集中供热项目,以存量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实施专业化运营后,在提前10天供热、供热范围扩大20%、平均室温提高2摄氏度的同时,还降低了煤、电、水的消耗,当年即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公众满意、企业盈利、政府减负和转变职能的三方共赢目标。
又如四川广安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辐射1市2区3县108个乡镇,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全区域和跨流域整体规划、建设、运营,解决“多龙治水”问题,在自发提高出水的水质标准情况下,节省投资6.5亿元,工期提前12个月,率先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统计显示,2016年通过物有所值定量评价的335个PPP示范项目,与传统投融资模式相比,在全生命周期内,平均每个项目节省政府投入约3.8亿元;同时,第三批示范项目平均落地周期11个月,比前两批缩短了4个月,实现好上加快。把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真抓实干,PPP改革大潮将更加波澜壮阔。
过去三年多的探索开创了PPP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面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深化PPP改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各界众志成城,坚持求真务实,共同把PPP改革发展推向前进。
(作者系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