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十三五”鼓励以买服务、PPP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北京3月9日消息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要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三是健全健康支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四是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五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六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七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培育积极老龄观,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八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
《规划》要求,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在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贯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开办支持和服务指导。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关于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规划》要求积极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
关于健全健康支持体系,《规划》着力强调推进医养结合,要求完善机制,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