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即将普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普查对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为本次普查的重点之一。
普查的内容包括省、市、县三级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服务内容、服务实效和监督考核等,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还涵盖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政务移动客户端、统一政务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个广义的概念,是包括管理制度、服务场所、信息系统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体系,而非很多人误解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场所,更不是特指用于完成交易的信息系统。
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明确,“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条件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限于一个场所。对于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地方各级政府可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利用。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各地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政府在整合工作中应定位于制定规则、制定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一手包办,搞垄断。
政府部门不能一方面谈简政放权,另一方面又伸手对市场主体进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制定条框去限制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的供给。谁提供的服务好,应当让市场评判。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定位,应当是提供公共服务。一些机构喜欢印发各种通知和命令,实在是“主体不适格”。法院也说了,法无授权的通知和命令,都不具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对外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参见昨天本学苑发出的内容)2016年已经过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工作到底进行得咋样,有没有按63号文件执行?小编已经看到多地自称圆满完成这项工作,实际情况却是(你懂的)……普查的结果会是怎样?让我们静心等待。
■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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