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出台《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精神,通过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按照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合理定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明确相关要求。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将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实施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同时,严格规范有关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落实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推进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
据悉,《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宣传督导。各级财政、机构编制、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各级财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可选取教育、医疗、养老等典型项目,积极探索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有效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紧盯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各环节监管,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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