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论坛:聚焦采购需求 探讨履约验收
“在上午大会新年演讲环节,中央集采机构、地方采购中心代表从宏观层面分享了他们对于政府采购改革趋势的观察和思考,下午的论坛我们将着眼于具体工作,特邀中央和省级采购单位负责人作为发言嘉宾,介绍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1月5日下午,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的采购人论坛坐得满满当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监管处处长汪雁作为主持人,介绍了论坛的基本情况。
采购人论坛现场
给采购人做好风险防控提建议
“政府采购工作千头万绪,采购人应抓住哪些关键环节呢?今天我们将话题聚焦在采购需求、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编报、采购方式变更、履约验收,这五个关键词上”。论坛开始前,汪雁简要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题及背景。
她表示,2016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落地年,围绕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强化监督的总体要求,贯彻《条例》精神,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近三个月来,财政部密集发布了一系列通知和文件,其中有5个文件专门针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预算管理、采购需求管理、信息公开、批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履约验收管理等具体工作,为采购人指明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根据论坛日程安排,汪雁首先介绍了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受理情况。她指出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结果公告等关键环节容易出现质疑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和建议。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刘亚利做了题为“责权、风险、防控:采购人50个风险防控点分析”的发言,从媒体观察的角度,帮助采购人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权责,受到参会人员的广泛好评。
采购人论坛现场
主题发言紧贴实际工作需要
内容务实、接地气、可借鉴,是本次论坛的一大亮点。农业部、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广东公安消防总队的政府采购负责人围绕五个关键词做主题发言,为参会人员献上了知识大餐。
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采购计划管理是规范采购活动的源头和抓手,《条例》明确了采购人在这两个环节的主体责任,农业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张洵介绍了农业部在这两项工作上的经验。“预算编制环节,制定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工作规程,加大审核力度;报销环节,规定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不得组织采购活动,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现金;报表审核环节,制定政府采购报表审核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和审核要点,确保信息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广东总队消防装备采购工作主要由需求、采购、验收、付款四个环节构成。需求作为采购工作的首要环节地位至关重要,需求论证工作没做好,后面的所有工作都将徒劳无功。广东总队装备采购需求论证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通过坚持两个原则,严守三道程序,落实四项措施等方法来实施。”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江珊介绍了广东总队装备采购论证的经验。
“编制采购需求应注意六个问题,一是合法、二是合理、三是不得有限制性、四是采购进口产品需经核准、五是需求设置要实事求是、六是概念准确表述规范。”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国资处业务骨干郑亮通过具体案例分享了采购需求确定的要点,并介绍如何做好履约验收工作。“履约验收作为采购的最后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的成败。验收是以采购合同、国家标准、产品说明书等为依据,以采购项目实施结果为对象,以科学合理的方法为手段,以验收报告为最终产品。为做好验收工作,我们采用了以下方式: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专业仪器设备引入第三方机构检测,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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