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医药卫生深改规划要求完善药品集采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负责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为完成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各地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地方落实规划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加强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机构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在医改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改革执行力。
(三)强化改革探索。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放权,鼓励地方锐意进取、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特别是针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以省为单位深入实施综合医改试点,区域联动推进改革。建立完善常态化调研机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努力做到下有所呼、上有所应。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国家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托各类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大力推进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供更多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药卫生技术和健康产品。
(五)强化国际合作。制订实施中国全球卫生战略,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多双边交流合作,深入参与全球卫生治理,交流借鉴改革发展有益经验。搭建国际化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医疗卫生机构走出去步伐,扩大境外人员来华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规模。以中医药服务贸易为重点,以服务贸易标准为引领,提高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
(六)强化督查评估。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和激励问责。增强监测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国务院医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落实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深化医改建言献策,就重要改革任务的落实开展民主监督。
(七)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发展健康文化,净化传播环境,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和就医理念,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引导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附件:1.到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2.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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