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第385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科学技术馆投影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C-HG16094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方佳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4-78号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号3层306A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北方佳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NEC PH1400U+投影机的对比度高达2400:1,与NEC官方网站、官方彩页对比度参数信息以及厂商检验报告中对比度检验结果信息不一致。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中标。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查,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中显示的“对比度”测试信息与该检验报告原件信息不一致。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对北京众和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另行处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