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探索PPP模式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讯 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要求开拓投融资渠道,探索创新投融资方式,激发信息化产业发展活力。规划指出,在具有战略意义、投资周期长的重点领域,要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重大信息化工程PPP项目库,明确风险责任、收益边界,加强绩效评价,推动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可持续运营。
信息化是国家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信息通信技术变革实现新突破的发轫阶段,是数字红利充分释放的扩展阶段。加快信息化发展,已成为我国“十三五”时期践行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
规划指出,信息化发展要坚持惠民宗旨,着力发挥信息化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释放数字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关于“十三五”推进向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支持措施,“规划”指出,要(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法治环境;(二)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三)开拓投融资渠道,激发发展活力;(四)加大财税支持,优化资源配置;(五)着力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六)优化基础环境,推动协同发展。
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规划要求,完善产业投资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导基础软件、基础元器件、集成电路、互联网等核心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统筹现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规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服务配套政策,推动财政支持从补建设环节向补运营环节转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规划要求,开拓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信息化企业信贷投放,激发信息化发展活力。在具有战略意义、投资周期长的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重大信息化工程PPP项目库,明确风险责任、收益边界,加强绩效评价,推动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可持续运营。
纲要还就信息化发展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做了详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