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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不存在政府事权之外的财政事权

作者:王晓霞 发布于:2016-10-19 09:51:50 来源:财新网 PPP知乎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诸多改革中,财税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改革之一。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认为,与三中全会确定的时间表相比,财税改革的推进已经滞后。


  按照《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贾康在近日的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上表示,从财税改革三大任务看,预算改革进展相对顺利;税制改革涉及的六大税种中,只有营改增可以完成,资源税改革开始试点,环境税费改税进入立法过程,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而消费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立法尚未完成;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刚开始启动。


  8月下旬,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贾康认为,从理顺体制关系来看,应该有明确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分税制的基本要领是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


  不同于三中全会的表述,指导意见使用了“财政事权”的说法,贾康认为,财政事权只能是政府事权。他解释称,中国现在强调全口径预算,政府所有的财力都必须纳入预算之内,政府要做的所有事情,都必须对应到预算法,都必须对应到所谓的财政事权上,“不存在政府事权之外的财政事权”。


  贾康认为,要进一步厘清事权,事权配置合理化的实现不能跳过财权配置合理化,仅靠事权和财力相匹配,意味着大量问题要靠转移支付来解决,是行不通的。而事权和财权合理化配置,需要改造现行五级框架,借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分税制经验,在三级框架下,按照“中央、省量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的原则,形成事权与支出责任分工一览表,这样的分税制方案才能得到落实。


  他强调,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省以下并没有形成分税制,这是目前地方财政困难、地方负债过高等问题产生的根源。理顺从事权开始的一系列财政关系的逻辑链条,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PPP知乎 ID:PPP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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