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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代理机构专业化、差异化是发展方向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6-16 15:42: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监管方式从“进入审批”向“宽进严管”转变。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条例》培训班,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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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培训班上讲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强化需求代理,提高专业水平,做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加强能力建设,追求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方向,做精做优品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6月16日,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
 
  王瑛是在财政部举办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发表上述观点的。她表示,财政部举办《条例》培训班,旨在提升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这也是她自2007年分管政府采购工作以来,首次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面对面交流,“机会非常难得”。
 
  据了解,来自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近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本次培将重点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条款,介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职责,以及讲解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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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现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自身所面临的新形势,自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不再根据资格等级,而是综合考虑其专业水平、信誉状况和采购能力等评价指标。这不仅意味着代理机构的监管从‘进入审批’向‘宽进严管’转变,更预示着代理机构间优胜劣汰的竞争更加激烈。”王瑛表示。
 
  王瑛在讲话中提到,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相关改革迅速推进,代理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加上信息化浪潮席卷各个行业领域,原有的管理理念、操作方式、业务流程必将被优化、调整乃至重塑。如何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更好的发挥业务专长,是代理机构亟待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如此,《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晰了政府采购范围,健全了政府采购机制体制,完善了采购政策,提高了采购透明度,这些都对代理机构提出新的更高的执业要求。
 
  王瑛要求,代理机构一方面要严格依法采购,推进规范执业,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代理业务,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作采购活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采购政策的认识,主动加强与采购单位的协作,通过完善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方式,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等采购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之后,怎样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做好代理机构监管?王瑛从代理机构加强内控建设、强化社会对代理机构的监督以及推进行业自律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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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上学员认真听讲
 
  王瑛指出,财政部正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代理机构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主动适应、调整和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机制。
 
  具体而言,在加强内控建设方面,代理机构要及时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采购档案管理和廉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代理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真实有效的信息登记。财政部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向全社会公开社会代理机构的登记信息,引入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果代理机构有提供虚假材料,将会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记者从培训班现场获悉,财政部正在积极加快组建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促进代理机构依法执业和专业发展。这就要求代理机构要积极推动制定行业统一的执业能力评价方法和标准,主动开展执业能力评价,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有效参考,并不断提升形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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