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依法处理三宗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作者: 发布于:2016-10-11 15:46:23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分别对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天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期工程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供货项目第四包”投诉案作出处理决定。
财政部在依法对“北京体育大学校园防雷防护系统改造项目”监督检查处理中,发现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科雷)存在修改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聘用企业信息进行投标的行为,决定对华云科雷作出罚款796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在“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试点项目”投诉案调查处理中,发现浙江天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时提供的证据材料来源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对浙江天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期工程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供货项目第四包”投诉案中,投诉人认为中标产品无法与采购人现有华三产品实现虚拟化环境无缝衔接的问题,专家未按评审标准打分,同时还存在多处专家未按评审标准打分的情形。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集成资质”列为实质性条款违法。财政部经查,认定采购活动违法,并依法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国采中心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并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标的行为另行处理。(郭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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