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注重运用PPP模式
作者: 发布于:2016-09-11 10:18:20 来源:道PPP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其中第四部分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内容如下:
(十九)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二十)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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