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旧区改造 将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上海将在旧区改造中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以突破旧区改造的融资瓶颈,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控制政府债务风险。
8月19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在本市开展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旧区改造中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该意见于2016年6月20日起施行。
所谓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试点,就是把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旧区改造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以保障旧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此次纳入购买范围的服务事项,包括旧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但不包括旧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上海大规模的旧区改造,始自上世纪90年代。
1992年,上海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到本世纪末完成市区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自此拉开大规模旧区改造序幕。彼时,上海市民居住矛盾突出,数十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平方米,其中3万多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5平方米。
到上世纪末,上海共改造了包括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在内的二级以下旧里房屋120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48万户。
“十五”期间,上海“拆、改、留”相结合,展开新一轮旧区改造。这一阶段共改造二级以下旧里房屋70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8万户。
“十一五”期间,上海以世博园区、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为契机,改造了340万平方米旧住房,受益居民12.5万户。
“十二五”期间,上海累计实施各类旧住房改造7000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上海规划要完成中心城区24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实施5000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小区停车位、既有住房加装电梯、二次供水改造等,有望结合修缮改造一并实施。
而在今年,上海要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5万平方米,完成郊区城镇旧区改造4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改造300万平方米。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上海存量房屋超过11亿平方米,其中公房类旧住房约有1.4亿平方米,存在房屋老化、设备陈旧、设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需要通过政府主导推进修缮改造。
随着上海地价、房价的上涨,旧区改造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
此前黄浦区曾表示,“十三五”期间将安排115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旧区改造。但即便是这样的大资金、大投入,按照现有旧改节奏,全区总旧改量起码还要用三个五年计划才能完成。
黄浦区是上海旧改任务最重的街区之一,目前还有老旧房屋240万平方米,二级以下旧里108万平方米,其中无独立卫生设施居民8万余户。
一直以来,上海也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地方债券、公积金等都在为旧区改造提供支持。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统计显示,2016年一季度,上海地区银团贷款累计共签约43笔,签约总额为5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两成。其中有10个项目为旧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签约额为215亿元,占当季签约总额的37%。
与此同时,财政部核定上海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为500亿元,这部分新增债券额度全部转贷区县,主要用于支持旧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意见》称,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资金,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并由购买主体根据协议要求按照进度向提供旧区改造服务的承接主体支付服务费用。
承接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合同等,向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融资。
不过,《意见》也要求,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平衡人民群众的诉求以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的规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意见》同时表示,国有企业要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的活动,发挥在旧区改造中的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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