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十万亿PPP项目面资本困境 保监会开闸险资成水源

作者:胡金华 发布于:2016-07-15 09:13:06 来源:PPP政策解读

  当民间资本对于两部委力推的PPP项目始终热情不高的时候,一直存在资产匹配压力的保险资金或将成为PPP领域的源头活水。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7月3日,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这被外界解读为监管层开始大力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到规模高达十万亿的PPP项目投资中去。


  “现在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面临资本困境,民间资本不感兴趣或者看不到获得收益的希望。尽管目前财政部和发改委储备的PPP项目超过8000个,但是真正落地的只有两成。保险资金会如何对待各地的PPP项目,在现阶段并不明朗。”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对记者表示。


  PPP不是“拉郎配”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家推动PPP项目落地已经有数年时间,但是效果一直不明显,利用PPP合作模式拉动中国投资增长的动力也不足。


  中国平安首席投资官陈德贤曾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到对险资投资PPP项目的看法,他表示,每一个可投资的项目都需要和地方政府接触考察谈判,并且进行投资回报方案设计,险资不会放弃可盈利的项目,但也不会盲目跟进。


  “如今两年过去了,险资对PPP的热情还是比较低,不然监管层也不会在此刻专门发布上述《办法》来推动险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上海一位保险资管机构人士坦言,保险资金也是逐利的,需要每年获得稳健的收益,尤其是在基础设施项目上,更是慎重。因为每一个险资债权或股权计划的设立,资金都是数十亿上百亿,假如不能有很好的盈利模式,任何一家险资都不可能冒然参与。


  值得关注的是,在《办法》中,保监会就称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与此同时,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计划甚至还做了更多的硬性约束,比如要求投资计划采取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具有明确的还款安排;采取股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或者具有明确退出安排的项目等。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00项、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17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8938.26亿元。


  险资考量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债权项目中,主要涉及的是国家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领域,比如投资京沪高铁项目160亿元,投资南水北调中东线工程550亿元,一般这类基建项目收益率在5%-7%之间。


  而此次保监会发布的《办法》允许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可行投资模式,进一步分散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原有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仅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


  “与此前不同,未来险资将投向地方政府参与较多的PPP项目。一方面中央层面的基建项目正在减少,另一方面目前地方政府的PPP项目范围较大,可投资项目较多。不过需要区别的是,随着项目种类增多,风险也在加大。PPP项目所在区域的地方政府债务率,以及是否属于收费类PPP项目,这两大因素将直接决定险资选择投资的区域和领域。”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分析指出。


  而在保险业内人士看来,撮合地方政府和险资合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让政府和险资的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使双方都能满意自己的合作伙伴?如何让对PPP模式不甚熟悉的政府和险资获得专业指导,保障项目合作成功?即使与地方政府合作,险资看中的也是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项目。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