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坚决禁止地方政府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
6月29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对于当前经济形势,楼继伟表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处在合理区间,随着前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应不断显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至于财政收入形势,1—5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6.99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万亿元,同比增长0.6%。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8%。
楼继伟表示,今年以来,各项重点指出得到较好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后期全国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
楼继伟介绍了年内积极财政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重要着力点。
积极财政政策方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帮助地方减轻利息负担,腾出资金补短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着力推进PPP立法,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促进更多项目落地。继续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支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布局优化。进一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和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大力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密切跟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基本财力保障力度,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组织实施资源税总体改革及水资源税试点,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关税等立法工作。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2016年中央部门绩效目标要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继续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要纳入限额并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债务,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主动接受本级人大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债券流动性。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分析和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并督促建立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和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记者: 周潇枭)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