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参与PPP的方式和操作要点
一、PPP项目爆发式增长
1、各地公布巨额PPP投资项目
随着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一系列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的出台,各地纷纷公布PPP投资项目清单寻求社会资本参与。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各地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已达1500个,总投资额超过2.7万亿。项目涵盖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水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养生等多个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各地已签约PPP项目约70个,总投资金额超过3,500亿。其中,北京地铁16号线的运营项目计划总投资495亿元人民币,引入社会资本京港地铁计划投资150亿元人民币,按PPP模式实行特许经营;江苏铁心桥—西善桥“两桥”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建设发展投资项目是南京旧城成片更新改造的代表性项目,项目规划总面积21.4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337亿元,计划8—10年完成开发建设;重庆一次性签订10个PPP项目,总投资超1000亿元,涉及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市郊铁路、市政公共设施、港口物流、土地整理等六个领域。
PPP模式参与方通常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涉及多种法律合同关系。对于具备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能力的社会资本,可以与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直接成立项目公司,或者通过发起有限合伙制基金后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作。但不管采用何种形式,均离不开金融机构各种形式的融资支持,金融机构的参与对项目的成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金融机构的两类参与方式
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既可以作为社会资本直接投资PPP项目,也可以作为资金提供方参与项目。在作为社会资本直接参与模式下,金融机构可以联合具有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能力的社会资本,与政府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参与PPP项目的投资运作。而作为资金的提供方,金融机构可以为主要负责经营的社会资本方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间接参与PPP项目。融资方式可以采取项目贷款、信托贷款、明股实债、有限合伙基金、项目收益债和资产证券化等形式。
二、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方式
1、政策性银行参与PPP的方式
政策性银行参与PPP项目,可以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为项目提供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对于国家重点扶植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水利、污水处理、棚改等项目进行特殊信贷支持,如长期优惠利率贷款等。
此外,政策性银行还可以提供规划咨询、融资顾问、财务顾问等服务,提前介入并主动帮助各地做好建设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融资风险控制、社会资本引荐等工作,提高PPP项目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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