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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应用在农业的新蓝海

作者: 元亨祥 发布于:2016-05-19 15:04:36 来源:PPP政策解读


  (二)中级模式


  在农田土地确权、土地长期自由流转的基础上,农户以土地入股,社会资本进行一揽子的土地修复、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进行补贴,实现规模化经营。参与者及流程如下。

农业PPP


  (三)高级模式


  高级模式类似联合体模式,参与者众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或提供劳动力,社会资本以资本入股,政府提供补贴,另外的参与者还有农产品经销商、银行、基金证券等。农产品经销商预先提供定单、银行提供贷款,并将未来土地的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实现社会资本的退出,即社会资本、农产品经销商、基金证券联合参与。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土地确权与土地集中经营。

农业PPP


  四、农业PPP的主要瓶颈及国际经验借鉴


  长期来看,虽然PPP模式在农业中的前景广阔,但短期内仍有许多问题与障碍。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不明晰


  目前虽然土地确权工作在逐步推进,但对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到底有多久却没有明确的说法,各地也不尽相同,国家并没有立法明确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使用权限,而PPP模式适用于长期项目,因此这也造成了目前PPP在农业应用中呈现前后两端重,即对前端投资种子种苗、后端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及品牌化的企业多,而投资于土地规模整合、规模化生产、基础设施改造的资本不多,深层原因还是在于土地的使用期限不明晰。


  (二)土地使用权限分散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仍以农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呈现出分散化的特点,很难进行规模化生产,有投资意向的往往受“钉子户”困扰,一个自然村的土地集中受到钉子户的困扰便很难成片经营,一个乡至一个县的土地更难集中规模化使用。


  (三)政府补贴分散化、权属不清晰


  中央与地方政府对三农有各种补贴,但这各种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者,如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直接发放给首次承包人,而不是土地种植者手中,这便造成补贴给不种田人,而种田人得不到补贴的现象,PPP模式进入农业后,政府补贴给谁的问题尤为突出,并没有明确。


  (四)国际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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