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改委鼓励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项目及PPP项目建设

作者:赵晓娜 发布于:2016-05-16 09:19:47 来源:PPP政策解读
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项目及PPP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发文,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科学设置企业债发行条件,合理确定和把握区域经济和债券风险迹象预警线,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科学设置企业债发行条件,合理确定和把握区域经济和债券风险迹象预警线,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进入二季度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调整各类融资政策。分析认为,放宽企业融资条件将促进相关行业的活跃度,目前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偏高,加大以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是金融改革的方向之一。


  亮点1
  债券募集资金占比放宽至不超过70%


  《通知》提出,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对于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或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使债项级别达到AA+及以上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另外,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县域企业发行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优质企业债和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按照文件,企业债发行门槛明显降低。《通知》提出,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65%和75%;主体评级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70%和80%;主体评级A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5%。


  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可按照“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孰高者测算净利润指标。另外,《通知》还明确,将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不超过70%。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和把握区域经济和债券风险迹象预警线。对符合国发43号文件精神,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企业发行债券,不与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挂钩。另外,将本区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余额一般不超过上年度GDP8%的预警线提高到12%。


  《通知》特别强调,鼓励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和实体化运营的城投企业通过发行一般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用于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亮点2
  加大债券等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中金公司信用债策略研究团队认为,本次发行门槛是2010年以来一次比较明显的下调,再配合企业债初审权下放,未来供给量相比一季度可能会明显增加,特别是之前不具有发债资格的低资质供给会更多。


  进入二季度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放松各类融资条件。


  4月9日,国家发改委连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导》等四个专项债券的发行指引,涉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均属于重点投资和消费领域,指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按照指引,四个领域的专项债券列为加快并简化审核类债券,同时放松相关发债标准。并明确城投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不受发债指标限制。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将《项目收益债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至各地方发展改革委试行,并将根据各地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择机正式印发并执行。文件指出,将重点支持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改善民生的项目通过项目收益债券融资。


  这意味着,项目收益债有望进一步扩容。而早在去年1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不超过8亿元项目收益债券,这是国内首支以公募方式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


  实际上,放松各类融资条件,是不少经济学家呼吁的降低融资成本的主要方向。他们认为,放宽企业融资条件将促进相关行业的活跃度,目前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偏高,加大以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是金融改革的方向之一。


  观察:加强监管不可忽视


  降低门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不过,也不应忽视近期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


  前段时间,保变电气发布公告称,天威集团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于2015年4月21日兑付利息,由于天威集团发生巨额亏损,未能按期兑付本年利息8550万元,开启国企债券违约先河。


  值得关注的是,天威债并非中国首例债券违约案。近一年以来,中国债市风险增加,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有统计显示,自2014年以来,国内共发生债券违约事件15起,包括公募债违约事件6起,私募债违约事件9起。


  继湘鄂债和天威债之后,国内债券市场迎来了年内的第三只违约债券。某实业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一款债券本期本金将无法按期全额支付,本金缺口高达4.42亿元,占本期债券总额的75%。


  总体来看,我国债务违约的基数不大,违约的比率相对西方成熟市场而言也较小。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主任刘凡认为,随着债券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债券违约的绝对量可能会增加,但相对量不一定增加。“虽然违约的发生是痛苦的,但也是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