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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违法施工单位将被限制招投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0:38:03 来源:西藏商报
拉萨:违法施工单位将被限制招投标
拉萨:违法施工单位将被限制招投标


  从2015年初,拉萨市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以来,目前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十分关键的攻坚阶段。日前,记者从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扎实推进拉萨市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拉萨市住建局对攻坚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  落实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


  “据不完全统计,出现过质量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绝大多数在市场行为上也存在问题,比如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有一些项目甚至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可以说市场行为中的一些违法行为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说起建筑施工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的行为,拉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道。


  因此,在此次工作部署中,拉萨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区)建筑施工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单位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出借资质行为。“如果检查中发现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除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根据相关规定限制其在拉萨市进行招投标。”


  除了在检查建设、施工单位的各项行为外,还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同时,拉萨市住建局还将及时在建筑市场管理平台公示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强化项目监理单位监管  注重人员培训


  与此同时,各县(区)住建局在检查中,还需要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在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建筑工人的从业素质。


  各项目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理人员,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施工项目开工后,各县(区)住建局要严格检查监理公司的监理旁站记录,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针对巡查和检查的结果,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三表一总结”的报送,切实提高报送的质量及时效性,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查处情况表格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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