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交通部长杨传堂等答记者问
刘小明
由于出租汽车服务和很多网络上的服务是有差别的,比如电商,它有自身的特点,它是属地化、区域化服务,是由各个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河北审批了一批车都跑到北京来运营,北京的车辆管控措施还有效吗?因为出租汽车有区域运营的特点,所以必须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特点和城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上的职责来设计这样一种许可。所以,网约车的管理既要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特点,也要考虑到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的特征,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 2016-03-14 11:30 ]
刘小明
根据这两者的结合,我们现在初步的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出租服务现在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就是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你在南京服务就在南京拿许可,你在杭州服务就在杭州拿许可,所以并没有增加许可,而且简化了工作的程序,更加有利于我们网络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谢谢。[ 2016-03-14 11:35 ]
人民日报记者
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生水起,迅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大量私家车进入平台。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地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 2016-03-14 11:36 ]
杨传堂
谢谢你提问。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2016-03-14 11:36 ]
杨传堂
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2016-03-14 11:40 ]
杨传堂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刚才刘小明同志专门讲到了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有关办法,也都涉及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谢谢。[ 2016-03-14 11:41 ]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记者
对于出租汽车的改革,如何覆盖到老人群体,我们有什么好的政策?如何解决他们的出行难?刚才您提到要改进行业服务水平,如何提升出租汽车司机的服务水平?[ 2016-03-14 11:43 ]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个重要补充方式,它承担的运输服务功能实际是很特别的,对于我们城市当中的一些特殊群体的服务是非常需要的。我记得我们家老太太就跟我说,怎么办,出租车打不到?她有时候要出去看病是很不方便的。在我们设计交通系统时要有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刚才刘小明先生介绍过的,像北京这种特大城市,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问题,毫无疑问是要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2016-03-14 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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