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交通部长杨传堂等答记者问
刘小明
叫“份子钱”也好,或者叫“经营承包费”也好,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刚才所说的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在这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导致了业内甚至是很多学者对这种方式的诟病。从我介绍的这段过程大家可以看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2016-03-14 11:16 ]
刘小明
怎么进行优化?我想各个地方都用了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也探讨了很多的经验,比如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就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这是员工制方法。还有一种方法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明确提出来的,要采用一种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工会组织协商。您刚才提问时讲到司机是一个弱势群体,和企业坐下来谈判时哪说得过企业?所以在这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三方更重要的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企业的行业协会,还有一个是政府。政府就是在里面调控企业是否有暴利,或者是很高的利润,从现在看,出租汽车行业暴利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些地方可能利润偏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2016-03-14 11:19 ]
刘小明
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每一单怎么分成,超过多少单怎么分,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有些城市也在这方面做了更多探讨,比如北京的首汽约车,现在采用全部公车公营的模式,平常只收取相应的信息服务费,全部的营运收入都归到企业,企业和驾驶员再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分成,就是根据运营多少确定分成比例,首汽约车做了很好的探索,现在已经有1500多辆车了,还在发展。但因为他们的量很小,广告也做得不是很充分,不像平台企业的广告做得那么充分。但是大家可以体验一下,也可以了解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因为这些车实际的运营,驾驶员满意,企业也满意,乘客会体验到他们的服务是很好的。[ 2016-03-14 11:23 ]
刘小明
当然,新的一些业态也并不是做慈善的,大家注意到绝大部分网约车是按照总营收的20%以上来收取费用,大家可以算一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谢谢。[ 2016-03-14 11:23 ]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征求意见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很多网约车公司也感到我们的业务是全国范围的,是跨地区、跨城市的,这样的许可设置会加重我们的负担。请问杨部长,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和简政放权的施政方针相悖?面对新的业态,我们如何减?如何放?[ 2016-03-14 11:24 ]
刘小明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也是这一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十分关心,特别是平台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而且也是有争议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根据大家的意见,做了长时间的研究,也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优化,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形成了共识。[ 2016-03-14 11:25 ]
刘小明
首先,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是通过互联网来提供服务,它不分地域,可以跨省、跨区域,乃至全球覆盖,这是互联网企业一个非常大的特点。为了更好地适应互联网企业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就开始了一些相应的研究,前期我们也有很多研究,研究以后要优化许可程序,尽可能地减少许可的环节,为网约车企业提供最大可能的便利服务。但是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为保证网约车的服务,必须保证网约车、出租汽车对公众基本服务的要求,所以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大家在这点上的认识是共同的,只不过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 2016-03-14 11:28 ]
下一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