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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一步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08:05:1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进一步公开政府<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采购信息</a>
深圳进一步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朱良骏)“信息公开了,良币驱逐劣币,未中标的企业也能找到改进空间;信息公开不全面,监督乏力,容易导致个别企业挖空心思找关系,滋生腐败。”在参加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讨论时,市人大代表刘晓燕呼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降低采购成本。


  刘晓燕表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市财委已逐步完善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信息公开比例逐年上升。但是,深圳现有18家招标代理机构,11个区域采购中心,目前只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两家做到了信息全公开,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及区域采购中心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不公开投标文件、不公开评审专家以及不公开专家评分等情况,街道办层面执行政府招标公开工作也不太完善规范。


  刘晓燕说,信息公开中,公开投标文件意义重大,不仅可以让企业互相学习精进,也可暴露标书问题。由于标书文件内容专家不可能逐一查证查实,往往存在标书弄虚作假,如果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看到竞争对手的标书文件,那就能够起到互相监督、良币驱逐劣币、净化市场的作用。相反,不公开标书内容,未中标企业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无法改善进步,同时对专家评审留有想象空间,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刘晓燕建议,市财委进一步加大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招标工作信息全公开工作,重点就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告三个环节全公开。招标公告公开开标时间、报名时间、资格要求、答疑时间;开标信息公开报价、各参与投标商投标书文件;结果公告(中标公告)公开评标专家名单、专家评分、各参与投标商投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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