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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着力打造政府采购高效体系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3:23:3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不妨设想一下,理想的政府采购会是什么样?不用再东奔西跑,没有“天价采购”,一切公开透明,上网点点鼠标就能收到物品……无论哪种设想,可以肯定的是,都离不开让政府采购项目彻底摆脱“质次价高效率低”这一诟病。


  “采购效率是政府采购的根本,采购价格是政府采购的生命,采购质量是政府采购的关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表示,“当前政府采购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其中,政府采购‘周期长、价格高、质量差’是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的问题。为此,广西将‘提速、控价、保质’作为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的目标。”


  数据显示,2015年1—9月,广西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783.46亿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673.24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8.76%;节约采购资金110.22亿元,节支率达14.06%。


  地方探索在继续,广西财政用扎实的数据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马上就办”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


  2012年,为彻底解决政府采购存在的“疑难杂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牵头组织5个区直属部门联合开展全区政府采购调研,内容涉及采购人是否及时申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审批计划耗时多长、供应商是否按时履约,等等。将政府采购各个环节逐一分解剖析。


  “以往讲到政府采购速度慢,大家都觉得是财政部门的问题,但事实上,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实际上在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黄钢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比如采购人不加快预算执行、不及时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都会影响到采购速度;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就会引起质疑、投诉,这样采购过程也会变长。”


  在对数据进行分析后,调研组发现,造成采购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源自部分采购单位采购预算执行不及时,采购需求不够细化,严重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针对这一症结,广西提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除协议定点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外,对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底前上报的,必须在8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预算指标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依法不予安排资金支付。


  “以往,有些区直属部门过于追求全区集中采购,把市、县采购需求都汇集到自治区来采购,导致汇集需求、配送供货均需花费大量时间。”黄钢平表示。


  为此,广西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分级管理规定,防止越俎代庖,明确除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属于市、县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由市、县采购单位依法组织采购,政府采购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价格虚高?批量集中采购灭“天价虚火”


  协议供货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解决小额、零星采购需要,提高采购效率。协议供货品牌、型号、价格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这一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采购的公平、公正。但协议供货制度施行多年以来,也产生了不少现实问题,价格问题通常最具争议,也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


  业内人士分析,部分采购单位主体意识不强是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的主因。一些采购单位在协议供货中没有“货比三家”,甚至向供货商索要回扣,间接推高了采购价格。于是,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第一项改革就是将部分办公设备的采购方式由协议供货改为批量集中采购,解决价格问题。


  “最近的批量集中采购就有一个例子,一款价格2000元配置的打印机,最终中标价格是850元,采购价格非常低。”黄钢平向记者介绍,“开展批量集中采购,不仅能够有效杜绝超标采购的问题,更加体现规模效益,从而凸显价格优势。”


  实施集中采购以来,价格方面确实是有很大的成效,但采购项目周期长、采购效率低又成了新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批量集中采购实行“预采购”制度,由原来的一月一采变为一季一采。以往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采购人从采购计划申报到最终完成采购所需的周期是45—50天,“预采购”制度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如今只需一周即可完成采购,大大节约了采购时间。


  “网上商城”开启政府采购电商化新模式


  互联网对于传统行业的渗透,不仅意味着新的商业机会,更意味着产业模式的升级甚至监管方式的改变。依托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广西政府采购改革也寻到了起飞的风口。


  2015年4月1日,广西取消自治区本级8类通用类品目,不再执行协议供货方式,统一实行网上采购。此举旨在解决协议供货的信息公开和价格透明度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


  “‘网上商城’采购能够集中满足各采购单位的零星采购需求,对于目前执行协议供货方式的8类办公设备,采购人单位可通过‘网上商城’实施采购。今后,我们将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网上商城的品目。”黄钢平介绍。


  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并不意味着叫停批量集中采购,区直采购单位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仍须按批量集中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只有在批量集中采购不能满足需求时才能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还委托广西财经学院对部分协议供货产品编制价格指数,对网上商城采购的价格实行双控,即采购人采购物品既不能高于资产配置标准,也不能高于价格指数。


  截至今年11月18日,共有449家供应商入库,发布商品包含以上8类产品共26类总计3068件,成交业务1086笔,成交金额3071.4万元,其中直购1050.91万元,单品牌竞价议价2020.49万元,节约率达4.28%。


  合作共赢用政府采购孵化中小企业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要求突出节能环保、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取向。


  黄钢平坦言,目前,在全区的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往往会因为自身的技术力量、技术等级等方面还达不到采购文件里的部分要求,无法参与其中。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偏短,只具备入门级资质,而一些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必须具备较高资质;另一个原因是,中小企业的同类业绩偏少,通常大中型政府采购项目同类业绩分在总分中占有一定比例,而大多数中小企业业务量较少,使得同类业绩分少,与大型企业差距较大,故综合评分总分偏低,从而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的机会相对较低。


  为保证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广西想出了不少办法。


  2012年以来,广西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扶持力度,提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此外,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为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助力小微企业生产、融资。


  而在南宁市之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中,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南宁市政府采购活动。为提高中小微企业供货份额,市政府采购总预算将把30%留给中小企业,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将不低于60%。


  黄钢平表示,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跟资质高一些的企业联合参与进来。虽然可能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但是只要能保证产品质量,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一定大有可为。


  除此之外,广西也开始思考如何实现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共赢”。


  如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贷。银行依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采取无担保、无抵押模式,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中标中小企业供应商专项贷款,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为3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为6—12个月。该项业务既保证了贷款有还款的资金来源,又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实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贷,一方面激活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是政银、政企、银企合作的智慧选择,有利于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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