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 破题PPP叫好不叫座
"PPP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有什么样的关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期限长,需要政府长期合作与支持,政府有时候不按照特许经营的协议履约,怎么办?" "现在PPP叫好不叫座有三方面的问题,是否方便透露一下特许经营立法将何时出台?"
5月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有关情况,并就特许经营与PPP的关系、促进民间投资进入特许经营领域、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主持发布会。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范围和内涵是比较宽泛的,也有叫做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既包括特许经营,也有股权合作,还有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我们研究很多案例后,发现PPP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和所谓公共建设的领域,具体是通过特许经营来实施和完成的。据世行不完全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交通、能源、市政领域组织了1000多个特许经营项目。另据初步统计,在中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公用水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的比例达到42%和20%。"李亢表示。
对于记者关心的政府履约方面的问题,李亢认为,特许经营的核心本身就是政府和社会的协商约定、共担风险、长期合作、各展所长、共同提供优质的公用产品和服务。政府的诚信履约至关重要,对于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特许经营的预期、持续保障公用产品和公用服务供给非常重要。李亢表示,《办法》试图做三个方面制度的安排,一是强调双方的协商合作,二是严格政府履约义务,三是明确政府违约责任。
"《办法》共包括8章60条,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政策支持等作了较为全面详细的规定。"李朴民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办法》的总体情况,他表示,《办法》的发布,是引导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民间资本投资权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并适时对地方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督促和监督检查。
附:新闻发布会实录(摘要)
【李朴民】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有利于扩大民间投资,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从1984年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实行特许经营至今,我国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已有30多年。30多年来,各地方推出了大量特许经营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先后制定了60余件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去年以来,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牵头实施了7大类投资工程包、6大领域消费工程,并推出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有关地方也广泛吸引社会投资,推出了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实践中,有关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也反映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民间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繁琐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制约着特许经营健康发展。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推广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积极推动相关立法,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