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玉涛,女,云南昭通人,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5年进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这个大家庭后,很快就爱上政府采购采编工作。作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10年的政府采购采编生涯中,始终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为政府采购鼓与呼,多次带着政府采购同行的问题“跑”全国“两会”,撰写了百余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谈政府采购的相关文章;当政府采购处于舆论漩涡时,冲在第一线,对相关事件和问题进行及时客观的报道,其采写《江苏幼儿园采购项目无风为何也起浪》、《政府采购再次被误读为哪般》、《力避政采陷入惟价格论深渊》、《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路在何方》等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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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如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五)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发现,采购标的交付使用后,一旦发现问题,采购人往往会将之归咎于政府采购、归罪于采购代理机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则会备感委屈:“招标文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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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代表如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四) “没评标之前,担心我们到厂家考察后会‘左右评标’;而现在评标都结束了还不让我们去考察,这就说不过去了,毕竟是我们在花这么多钱买东西!”不久前,某采购人代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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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代表如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三) “我们公司一直用的都是××牌子,大家都习惯了,不能随便换”、“没听说过这个牌子,质量有保障吗”……对于经常组织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这些倾向性言论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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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某采购中心在一办公用品采购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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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代表如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二) 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采购需求往往是由采购人提供的,因此从业人员普遍认为,采购需求出现“偏差”,应当由采购人承担责任。但不少采购人代表却表示,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操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