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玉涛,女,云南昭通人,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5年进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这个大家庭后,很快就爱上政府采购采编工作。作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10年的政府采购采编生涯中,始终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为政府采购鼓与呼,多次带着政府采购同行的问题“跑”全国“两会”,撰写了百余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谈政府采购的相关文章;当政府采购处于舆论漩涡时,冲在第一线,对相关事件和问题进行及时客观的报道,其采写《江苏幼儿园采购项目无风为何也起浪》、《政府采购再次被误读为哪般》、《力避政采陷入惟价格论深渊》、《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路在何方》等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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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告”何以能久存?“错误”屡见不鲜 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是政府采购活动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也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工作。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日常性的工作,却有不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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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医院的委托,该县采购中心就其计算机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中心依法制定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了谈判小组。2006年10月29日,谈判活动如期举行。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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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受某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其所需“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软硬件建设、呼叫中心、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但竞争性谈判结果出来没两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遭到了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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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工程公司A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某局自行组织的“地(水)源热泵设备及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存在问题:这个采纳最低评标价法采购的项目在标书开封后,采购人认真翻看了所有投标文件。然后,宣布A公司没有按要求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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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我合理的解释,我就告你!”投标人因投标文件不符合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而出局后,愤怒地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打去了“威胁”电话。 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也没好气地说:“你爱告就告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