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玉涛,女,云南昭通人,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5年进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这个大家庭后,很快就爱上政府采购采编工作。作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10年的政府采购采编生涯中,始终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为政府采购鼓与呼,多次带着政府采购同行的问题“跑”全国“两会”,撰写了百余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谈政府采购的相关文章;当政府采购处于舆论漩涡时,冲在第一线,对相关事件和问题进行及时客观的报道,其采写《江苏幼儿园采购项目无风为何也起浪》、《政府采购再次被误读为哪般》、《力避政采陷入惟价格论深渊》、《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路在何方》等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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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法》只是明确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程序,而没有明确对供应商的技术材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的评审方法。实践中,一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时,往往会在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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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法》只是明确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程序,而没有明确对供应商的技术材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的评审方法。实践中,一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时,往往会在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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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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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招标公司老总因为被当地财政部门责令向供应商道歉而备感委屈:“都判定我们的采购程序完全合法了,还责令我们向供应商道歉,而且还是向一个没参加我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道歉,这不是故意和我们过不去吗?”难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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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招标公司老总因为被当地财政部门责令向供应商道歉而备感委屈:“都判定我们的采购程序完全合法了,还责令我们向供应商道歉,而且还是向一个没参加我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道歉,这不是故意和我们过不去吗?”难道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