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万玉涛,女,云南昭通人,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5年进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这个大家庭后,很快就爱上政府采购采编工作。作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10年的政府采购采编生涯中,始终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为政府采购鼓与呼,多次带着政府采购同行的问题“跑”全国“两会”,撰写了百余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谈政府采购的相关文章;当政府采购处于舆论漩涡时,冲在第一线,对相关事件和问题进行及时客观的报道,其采写《江苏幼儿园采购项目无风为何也起浪》、《政府采购再次被误读为哪般》、《力避政采陷入惟价格论深渊》、《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路在何方》等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 采购进口产品 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更专业

        
      编者按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其他法律
  • “笔误”和“选择性报价”须分清

        
  • “笔误”和“选择性报价”须分清

           不久前,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服务项目的招标中,遇到一件让其左右为难的事情: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A公司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小写金额为420.3173万元,大写金额为肆拾贰万零叁仟壹佰柒拾叁元。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澄清不能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澄清不能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一仪器设备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中标结果的产生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因该公司在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时涉及变更实质性内容,中标结果被判无效。    在此次采购中,S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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