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万玉涛,女,云南昭通人,2003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5年进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这个大家庭后,很快就爱上政府采购采编工作。作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在10年的政府采购采编生涯中,始终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为政府采购鼓与呼,多次带着政府采购同行的问题“跑”全国“两会”,撰写了百余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谈政府采购的相关文章;当政府采购处于舆论漩涡时,冲在第一线,对相关事件和问题进行及时客观的报道,其采写《江苏幼儿园采购项目无风为何也起浪》、《政府采购再次被误读为哪般》、《力避政采陷入惟价格论深渊》、《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路在何方》等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 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弊端多

        
      
      政府采购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部门规章中都没有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评标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规定,但在采购实践中却有不少采购代理机构都会在预中标公告或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 投标人综合得分最好不公布

        
  • 投标人综合得分最好不公布

        
      ■ 消除供应商不满既要合理又要合法(三) 无明确法律依据 易引发质疑投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少投标人在得知评审结果或中标结果后,都会提出异议。为了避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还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而给中标
  • 给未中标供应商补课要慎行

        
  • 给未中标供应商补课要慎行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少投诉都是因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了解,抑或是对评标过程有误解而提出的。比如,有供应商投诉的原因是自己的报价最低却未中标便认为采购过程中肯定存在腐败;有供应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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