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在综合评分法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那么,评审因素如何设置,才能真正做到量化呢?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在综合评分法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那么,评审因素如何设置,才能真正做到量化呢? |
财政部发布87号令以后,将评审因素量化问题作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抓手之一,通过不同的渠道强调评审因素量化问题的重要性。
在15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百强代理机构论坛上,很多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分享了自己对评审因素量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