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隐形“地域歧视”
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没有错。然而,实际中有的采购人对于"本地化"要求过于苛刻。比如要求投标人在本市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在本市有分公司、办事处等作为服务和技术支持常驻机构的。此类圈定供应商的做法,往往使一些外地供应商被判无效投标,或处于竞争劣势。
不过,在实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排斥外地供应商的做法常常比上述条款更加隐蔽。你需要有一双"火眼金睛",看穿那些隐性的"地域歧视"条款。
该条款对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选择"提供委托本地服务的"组织形式,给予了降档评分待遇。这就暗示或引导一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为了能拿到"在该市(含三县)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满分,而被迫增加成本,去登记、注册,设立办事机构,实际上是变相设置了"以供应商的组织形式,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详细]
"某大学远程教育(MOOC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18页"2.2系统部署要求"设置了"★该系统需采用公有云平台独立部署,公有云平台原厂商需在广东省内有机房"的内容,作为必须满足的带"★"号条款,被财政部门认定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详细]
"供应商(投标单位)资格:6.4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中标后在本地依法纳税";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部分:"投标承诺书中第六条:我方承诺中标后在本地依法纳税,第七条:我方如不签订本承诺书,视为放弃投标",被财政部门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详细]
招标文件载明:"售后服务(8分);其评审细则之一: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本地售后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人员近3个月本地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3分。"财政部门认为,该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是合理的,但要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实质上是要求投标人是项目所在地注册机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 [详细]
该项目磋商文件"综合实力"第2点(注册在本地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人,每多一人得2分,最高得10分),存在着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与政府采购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相违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详细]
招标文件附表2综合评分表"施工机械配备"评分中,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有项目实施所需要的高空作业车(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发票,以及在本地的证明材料),至少一辆得2分,每增一辆得2分,最高得8分,否则0分",要求投标人在本地配备有高空作业车,该要求限制或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 [详细]
本项目磋商文件评审标准设置有"本地化服务5分。为跟进后续服务,保障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点距项目所在地(以襄阳城区为轴向)附近最近的,得5分,其他在周边地区有服务点的,根据服务点远近酌情给1-4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存在着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与政府采购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相违背。   [详细]
本项招标文件条款中的第2点提出"获得近三年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A级补助得40%,B级补助得20%,提供检测设备的图片、购置发票,建设扶持项目补助收款凭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本项招标文件条款对非深圳地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存在限制性和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   [详细]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代理(参与)本市中级法院一审诉讼案的得4分/人";"团队业绩"中规定"2014年以来,设区市及以上行政机关、执法事业单位代理行政诉讼胜诉或者出具被采纳后规避行政风险的法律意见书,属本市中级法院诉讼一审判决、海事法院诉讼判决或者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意见书的得4分/份"。上述条款中需要"本市业绩"的规定限定了特定的行政区域。 [详细]
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地化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等,以及维保期、人员配备、服务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承诺部分要求中标公司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在呼和浩特市设有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支持和及时的响应服务。并没有要求在呼和浩特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且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子公司不是本地化技术服务的唯一考量标准。所以,投诉事项不成立。 [详细]
本项目是档案数字化服务,被投诉人依据DA/T 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和《武汉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供应商资格条款,并以此为依据作出的质疑回复并无不当,该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特定要求"2)供应商须为武汉市档案局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详细]
投诉人认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变相、不合理改变本次项目资质要求,限制我公司参加,使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已经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内部资料必须在编印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投诉人为省外印刷企业,不符合采购人资质条件,故该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