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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的范畴。“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党的十六大到十九大报告均强调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合肥市财政局近期出台了《合肥市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让绩效管理成为当地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对政府采购项目存在的质次、价高、周期长等问题说不。
 
 
合肥市财政局希望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能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反光镜",切实反映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操作亮点及采购质效,进而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

绩效管理贯穿政采全流程:要求在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贯穿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全过程。预算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需要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绩效运行跟踪和监控,如果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而调整绩效目标需要报财政部门批准。

绩效评价分为四档: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为预算编制提供依据;绩效结果也会作为政策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总分值为100,划分优、良、中和差四个档,分别为90(含)-100分、80(含)-90分、60(含)-80分、60分以下。对于多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的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会要求其对照评价结果整改,或者对其采取减少预算等措施,通过完善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评什么、怎么评?应该注重什么、强调什么?绩效评价结果分值设置反映了怎样的导向性?

四个一级指标 强调规范采购:评价指标含项目预算决策、项目采购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一级指标,根据分值设置判断,在项目绩效评价时,十分注重采购过程的合规性与采购执行的效率性。政采程序规范,要求采购单位完善程序相关的内控制度,在项目采购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法定程序执行;在采购方式上,拒绝采购单位不按要求选择采购方式。预算决策时应注意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考评时关注项目预算是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禁止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等违法行为;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申报采购计划时,必须提供规范的项目需求表。限时办2521对低效拖拉说不: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并落实政府采购计划;在采购需求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确认;代理机构在收到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活动本身要满足需求部门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需要,同时最大限度的节约采购资金,提高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如何提高财政性资金利用率?如何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又如何防止质次价高?

不能片面考核节支率:在针对不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时,需要灵活处理,一是结合不同的项目调整其考核分值;二是结合第三方评价了解供应商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三是增加中长期评价指标,从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考察经济效益,真正实现政府采购资金的经济性。不组织验收将被扣分:采购单位具体负责采购项目的绩效运行跟踪工作,组织专人进行采购项目绩效运行全程跟踪,按照规定报送绩效监控资料,落实绩效运行跟踪整改意见。尤其要建立健全履约验收管理机制,明确验收量化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如果采购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合同履约验收,那么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时,最高可能被扣掉5分。

 
政府采购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具有公共属性和财政属性,这决定了政府采购不仅需要实现经济效益,还承担着相应的社会效益,应当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据了解,合肥市在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时,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评价体系。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政府采购既要实现经济效益,又要尽可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需对项目进行全周期的绩效管理,所以要求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将其纳入绩效评价的范畴。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价,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合肥市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保证金收退:规范保证金收退、及时付款对于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时,合肥市强调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回,同时也在进行减免保证金方面的尝试。

 
合肥市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的管理思路是,对于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对于评价等级为中、差的,应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并根据情况核减预算。

将根据试行情况不断完善:《合肥市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试运行,逐步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将于2021年开始正式实施。采购人自我评价 覆盖所有项目:合肥市就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对项目的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步组成,将逐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对于采购单位,应对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开展自评;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开展部门评价;计划以5年为周期,原则上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对于财政评价,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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