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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支持民营经济“19条”确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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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天津市广为人知的支持民营经济“19条”。随即,天津市财政局据此制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政策支持、预留采购份额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地。【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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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预算单位以事后统计份额代替事前预留份额,天津市还提高预算预留的强制性,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每年2月底前,将政府采购预算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情况书面报送市财政局。同时,注重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督促,要求各区财政局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培训指导,督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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