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本格式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执行中如遇政策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据了解,《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共包括13份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分别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