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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阻击战已进入决胜的关键期。不可否认,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基于通知快速建立的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大家也突然发现,我国包括应急采购在内的应急机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期专题就将对我国目前的紧急采购现状作出详细探讨。
 
关于紧急采购问题,《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就意味着不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2020年1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釆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釆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釆购质量。

详细
 
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许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强烈反映,当前应急物资采购缺乏具体操作细则,采购中存在货源不足、供应商库缺失、采购响应速度不快,难以满足疫情需要等等问题,这说明我国包括应急采购在内的应急机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采购任务的紧迫性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往往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它要求采购活动尽量紧缩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但是,采购时间紧并不意味着对采购对象要求的降低,恰恰相反,由于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社会关注度极高,对采购标的质量、数量、履约等指标或许有更高的要求。
采购部门的单一性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由于其特有的目的性和紧迫性,采购主体一般是单一的,然而供应商往往不是单一的。这是由于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的对象不一定是某种特殊商品,或者某单一产品需求量过大,单一供应商根本来不及生产,势必带来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的难题。
采购方式的多样化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可以灵活采用公开招标之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如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者询价等。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也会借鉴有关国际组织的政府采购规则,大大缩短公开招标的等标期,也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时间可以大大少于二十日。
采购方法灵活性与采购行为
规范化、监管难的矛盾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活动由于其时间的紧迫性,会根据采购时限的要求有选择地利用相应的采购方式并开辟绿色通道。采购程序简单、快捷化,但不等于无序化。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在操作程序上强调速度,采购程序的每一环节都要求更高的效率,不能严格按照常态下的政府采购程序。但是,精简程序并不等于随意和无序,具体操作还是应该有较为规范的流程和相应的监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相关规范
具体操作流程、细则等缺失
 
《政府采购法》为紧急采购打开了一扇通向绿色通道的大门,然而,现在这扇门外的通道仍然没有完整的铺就,疫情等紧急采购活动可能还处在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无序状况中。
选择供应商规范化不够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由于其时间紧、任务急,采购人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极容易在选择供应商的过程中,造成混乱或无序,规范化不够,容易降低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效益,甚至滋生违法乱纪行为。
采购过程中资料、记录凭证、履约验收、后评估机制等不完整或缺失
 
在实际操作中随意性大,采购过程缺乏记录,不制定方案、履约验收无手续等。在疫情等紧急情况时,采购人也应详细完整记录采购整个过程,记录应该尽可能的清晰、完整,并清楚地标明此项购买是一项紧急采购,并记录下证明的事实和情况,相关文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存档。对于应该进行公示的采购,合同应在后续适当时机公布,并明确的注明它是一项紧急采购。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项目后评估机制缺失。
采购监管难度大
 
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监管和风险防范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部门不清楚该不该管、该如何管,只能见招拆招、被动应战。
机制较混乱、执行不统一
 
与常规政府采购活动的运行机制相比,目前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活动还没有形成良好规范统一的运行机制,不少具体的操作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缺少统一的执行方法。
 
针对疫情,应当构建怎样的紧急采购体系 紧急采购怎么做?请建立这六项制度 疫情防控工作凸显 紧急采购需要法治化

第一、面对紧急状态,要能够快速搭建特殊应急采购平台;第二、明确简易采购操作流程,确保紧急采购高效便捷;第三、明确评审标准及人员……

建议各地区成立临时的紧急采购小组作为紧急采购工作的牵头人和总指挥,负责本地区紧急采购工作信息汇总和协调,指导本地区采购人的紧急采购工作……

就政府采购而言,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凸显需要紧急采购法治化。紧急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换句话说,政府采购领域应当建立紧急采购制度,纳入法治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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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应对疫情的紧急采购? 紧急采购面临八大法律问题 如何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

疫情等紧急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规程应当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避免无序性,同时做到采购更加快速、便捷……

虽然“紧急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但笔者认为采购人应当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同时保证资金能发挥最大最好的效益和采购的质量效率,财政部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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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障疫情防控经费 启动紧急采购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湖北省财政厅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建立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加快资金拨付,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启动疫情防控项目紧急采购,切实将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为首要目标。”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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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疫情防控紧急采购 纳入“政采贷”融资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的金融机构发出倡议,鼓励金融机构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紧急采购项目纳入“政采贷”政策范围,旨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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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疫情防控采购开“绿色通道”
 
防控疫情刻不容缓!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紧急采购和非紧急采购项目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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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启动紧急采购绿色通道
 
山东省莒县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要求,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工作,即刻启动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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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下美国如何实施采购 美国重大疫情应急公共采购一瞥 欧盟重大疫情应急公共采购掠影

为了细化和明确紧急状态下采购人员的行为规范,2011年美国根据形势需要,对《紧急状态采购规则》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和完善。该规则起草的背景是,2005年8月美国遭遇严重的飓风灾害,事后根据经验教训,美国成立了紧急情况管理机构……

在经历了1976年新型猪源流感、1997年香港甲型H5N1亚型流感、2001年美国炭疽热、2003年甲型H5N1流感等多次重大疫情灾害之后,美国政府将流行性疾病防控的重视程度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于2005年正式发布重大疫情应对计划……

2005年起,欧盟开始制定欧盟层面《流感爆发的防范和应对计划》,各成员国也相应制定国家层面的应对计划,这些计划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防治起到了关键作用。疫苗采购是这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体现“联合”和“迅速”两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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