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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投标更公平?去年9月1日施行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正是为了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而出台的。如今38号文施行已满一年,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背景

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并列举出了十项具体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做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清理和果断纠正。

近期,《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美的、海尔、海信、TCL、志高等近十家电器行业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其中,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近两年政府采购市场较以往更加公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加大抽查力度,避免产品虚标情况,避免严重品牌倾向性。

 
供应商声音 | 不合理条件频现
 
 广东一家空调企业负责人称,投标人资格条件设定较为合理,不合理条件更多来自于法规以外的商务和技术条件。“建议设置相同的条件,不要提出苛刻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可参考中央机关空调批采项目商务及技术条款。”
有些供应商认为,部分项目要求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厂家直投,并对品牌、业绩、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付款方式、注册资金、机电安装资质以及近一年社保等提出诸多限制性要求,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有些项目要求提供与货物使用无关的证书,有些项目要求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鲁班奖等,超过22.4kW的空调设备还需要提供3C证书等,大大降低企业参与兴趣。”一家民用空调企业负责人坦言。
 
供应商声音 | 公开透明统一标准
 
公开是政府采购活动遵循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信息均应当在监管部门指定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一位电器企业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市场公开透明方式也需要统一标准,比如曾经参加某市个别采购项目,把标书内容全部公开在网上,但该市其他项目未如此操作。“希望认真地做好标书保密处理工作,不少内容为企业机密文件,如渠道网络、售后网络、资质证明、审计报告等。”
 “信息发布应统一模版和标准。一是统一发布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二是招标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开标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等。”一位空气源热泵企业负责人说,因各地区信息发布模版不同,导致无法通过关键词快速查找。
 
供应商声音 | 资金支付拖延普遍
 
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保证金收退较为规范。“近两年,保证金基本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还。”但也有投标人表示,大多数项目保证金退还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不催不退的情况。谈到资金支付时,几乎所有受访者均表示存在拖延情况。“中央、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资金支付相对比较及时,其他个别地市很难做到按时支付。”
38号文有两处强调“资金”。一是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二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资金兑现要加快,目前付款周期较长。招标完成后,往往因为具体使用单位未验收等理由造成资金拖付。”一位电器企业负责人建议,采购回款计划应在公告里明确注明,确保诚信。
 
供应商声音 | 质疑投诉渠道难畅通
 
  质疑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有的供应商负责人表示畅通;有的则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质疑投诉可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但个别地区总会以一些格式问题为理由退回质疑函和投诉书。
“涉及到采购人后期需求或提前认定的供应商,就很难投诉成功。”一位空调供应商负责人感慨道,投诉成本低,对有些恶意投诉人处罚力度太小。很多没有厂家授权或者没有相关产品渠道的供应商恶意投标或扰乱投标秩序,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
同时,多数受访者表示,在拥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补偿事宜,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预算补偿。
 
政策 | 采购意向以年度公开,用透明促公平
 

“政府采购信息中,你最关心的是什么信息?”对于这一问题,供应商普遍的回答都是,尽早知道采购人想买什么。去年梦想终于照进了现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推进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2020年起,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开采购意向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详细】

 
政策 | 制定负面清单 为政采参与方划红线
 

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推进“放”的同时,都在积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近年扩展迅速。

很多地方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都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目前许多地方出台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的对象都包含了政府采购活动全部当事人,明确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禁止行为、评审专家的禁止行为、供应商的禁止行为。各地的负面清单主要是通过清单的方式,梳理了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对有关各方的禁止行为,旨在方便有关各方快速查询,并自我约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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