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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爬楼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破解"爬楼难"这一难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对老楼加装电梯给予一定的补助,但毕竟补助有限,而一台电梯要数十万元,平均分摊下来,每户要数万元,特别是如果按楼层高低进行分摊,住在五六层的居民的负担会更重。要让这些老楼里的居民拿出数万元来安装电梯,确实是个不小的负担。

提取公积金,以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部分资金来源,减少因为资金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矛盾,是个好主意。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允许提取公积金作为分摊旧楼加装电梯费用。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9年以来,共有25个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
上海
2019年12月 上海市住建委等10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
业主可以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延安
2019年12月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实施办法》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除应具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指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出资增设电梯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2、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质押担保情况。3、申请提取人员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宅产权家庭成员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家庭分摊金额。
德阳
2019年11月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缴存职工,电梯增设竣工验收使用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人家庭电梯增设费用中实际安装分摊金额(不含后期运营费)。如需对提取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先进行预收件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衡阳
2019年11月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增设电梯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业主本人及配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武汉
2019年9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
宜昌
2019年9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
具体费用由业主综合所在楼层等因素自行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摊。符合条件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赣州
2019年7月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提取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计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绍兴
2019年7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等由业主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可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台州
2019年6月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金额。
 
嘉兴
2019年6月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助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出资的职工家庭,如无公积金贷款,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诸暨
2019年6月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诸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因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泰安
2019年6月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
泰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并已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该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过期不予办理。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加装费用总额。
 
汕头
2019年6月 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增设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银川
2019年5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该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合肥
2019年5月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既有自住住宅加装电梯的职工,在本市无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无其他提取事项发生,加装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凭相关材料,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加装电梯分摊的实际支付费用。
 
乌鲁木齐
2019年5月 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 《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
业主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常德
2019年5月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个人分摊金额。业主必须在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或在自出具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发票之日起1年内提取。
 
常州
2019年4月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意见》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为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总费用中个人分摊金额。提取时限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成都
2019年4月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石家庄
2019年4月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职工居住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再分别按规定提供资料、核定可提取时间及金额。
 
南宁
2019年4月 南宁住房公积金区直分中心 《关于住宅加装电梯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间在支付购买电梯及施工费用起两年内,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购买电梯和加装施工的费用。一次性付清购买电梯及施工费用的,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分期支付购买电梯及施工费用的可以申请分次提取。
 
广安
2019年4月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增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通知》
老旧小区经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加装电梯的,在批准之日起1年内房产所有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从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小区单元组织加装电梯负责人提供加装电梯相关资料,经业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职工个人方可提出提取申请。
 
株洲
2019年3月 株洲市旧城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费用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业主本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及电梯检验报告等,可向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 该户应分摊的费用金额。
 
周口
2019年3月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公告》
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或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
 
扬州
2019年2月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可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应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可使用复印件)和分摊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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