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确定项目属性和采购方式
一般加装电梯项目中涉及货物和工程两种属性并且工程预算高于货物预算,因此不适用招标方式采购。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采购项目,因此也不适用。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相比,不能体现供应商对建筑物质量控制的优劣区别,更不能体现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差距,因此也不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由于建设电梯井(间)的财政预算一般会高于电梯的预算,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将采购对象属性定义为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能很好的突破采购瓶颈。【详情】 |
从供应商组成形式着手
为了强化合同约束力,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的组成形式,其本质就是确认各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 一是磋商文件接受供应商以联合形式参与磋商,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电梯作为工程量清单【安装工程】中的分项,建筑施工部分与电梯货物部分共同开展采购,建筑施工企业与电梯供货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磋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磋商文件允许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