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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见到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尤其是一些大型、复杂的项目,如中央空调、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供货与安装。招标文件往往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质。如果投标人是纯生产企业,不具有安装资质,则允许其与有资质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是,也有一些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那么,什么情况下,采用联合体投标比较好呢......【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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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均规定,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但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都应具备法定的条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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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在工程项目中使用较多。什么叫分包呢?工程总承包商获得一个建设项目,把其中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这种行为就叫分包。分包,是因为一些大型项目工作量大、工期紧,难以由一家中标人完成,采购人就需要把采购项目分成几个包来进行招标。政府采购也引入了分包的做法。《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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