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 环保产品清单不再发布了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是日前发布的《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规定。
      根据《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详细】
     从2009年第五期开始调整为一年更新两次,每半年更新一期。节能清单更新周期相对较慢,新产品上市后,需要再等上半年才能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能清单半年一换,无法动态调整。而新品研发周期难以控制,一旦错过这期节能清单,半年后才能入围,参加政府采购市场。
     何谓“适时调整”?目前尚且未知。但正如一位业内专家所言,四部门联合发文的目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方便企业和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
     打了个比方,5月30日之前获取认证证书的产品可入围下半年节能清单,但是实际上产品在2月份已通过认证,相当于采购人三个月无法采购这些产品。希望品目清单实时更新,让采购人第一时间用上空调节能新品。
     如果清单周期能缩短至一个月或两个月,那就比较合理。节能清单一年申报两次,有利也有弊。就好比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申报次数的增加,相当于多了几道手续;另一方面,认证把关,为品质产品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日益加快,虽然节能清单每半年更新一次,但是仍然赶不上新品上市的步伐,这就可能出现企业更节能的产品无法入围当期节能清单的情况。
     之前有很多政府采购项目,我们都想参加,但因为产品没有入围节能清单,只能一次次错失大好商机。一位冷却塔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他们的产品也获得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机构非指定单位,属于另一套节能产品认证体系。由于认证费时费力又费钱,企业不可能重复申请同类认证。
     对空调企业来说,不再发布节能清单调整为品目清单来支持节能产品,其实质相似,均为国家政策要求,都应当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开利空调相关负责人看来,节能是国家的大趋势,为了响应这一硬性要求,并更好地达到越来越严格的节能标准,企业也会在新产品研发中将节能放在重要位置。
     节能清单中比较冷门的空调机型,极易因竞争低下而形成价格垄断。由于冷门空调机型使用新型技术,生产厂家少,政府采购需求也较少,而进入节能清单首先要获得节能认证证书,需要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因此很多厂家不愿进入节能清单,于是节能清单中此类产品少之又少,极易造成价格垄断。
     节能清单曾为政府釆购倡导节能环保提供一定的技术方向,希望符合条件的专业认证机构今后能继续提供客观的能耗认证,为釆购人也为供应商所用。
     不再发布节能清单,意味着不再限制空调厂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采购人选择余地更大,包括合资类产品、国产一线产品以及市场所有产品系列。
主流空调企业和产品都能进入节能清单,说明入围节能清单的门槛并不高。既然门槛不高,再设置节能清单的意义也就不大,何况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通知》提到,财政部等部门将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通知》提到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空调的节能属性和强制采购的要求应该不会有太大改变,但可能会有更多的产品取得认证参与竞争。
     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认证对规范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强调,在简化认证程序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认证事后监管的力度,比如在认证有效期内,实行不定期抽检,检查每台设备生产的产品能否满足认证标准;建立举报制度,一旦有人举报产品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核实属违法,将取消认证,进行相应的惩罚。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那么,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之一--空调来说,在采购实践中,节能清单存在哪些弊端?品目清单又如何更好地扶持节能产品采购?对此,《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详细】
节能清单的不再发布,对企业而言,可以降低相关费用;对招投标来说,没有太大影响,毕竟我们所有的产品已获得相关认证。
长虹空调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节能产品实行品目清单管理更加科学,不过最终效果还得看执行情况。
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四部门联合发文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将进一步降低认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节能产品认证费按产品单元收取,每种产品单元认证费大概1万多元,其他认证费则更高。据悉,认证单元划分按照制冷量、结构或功能、风机的规格等参数划分,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型号和规格相同,制造商或生产场地不同,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每种产品单元认证费收取1~4万元。
特灵空调相关负责人提到每年产品申请报验所承担的费用相当高,限制了部分企业由于成本的考量而放弃节能清单申报,从而制约该品牌的项目参与。另外,特灵空调相关负责人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坦言,按照品目清单选择产品,对企业而言减少了中间成本。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企业获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要经过五道流程。首先,在网上注册及填写申请,2~3周后提供相关资料,随后缴纳认证费并提供资料及产品样品;1~2个月后进行工厂生产能力实地检查;最后购买或自行印刷CQC标志。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正红认为:“事实上,《通知》加强和扩大了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只是方式有所改变。顶层只发布品目清单、规定采购范围,具体的节能产品则交由法定认证机构认证和发布。此外,《通知》中还指出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因此,并没有弱化政府采购的绿色采购政策,也没有违背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通知》明确,对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海尔空调相关负责人:目前,绝大多数采购人已接受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做法,只有个别单位还在采购三级能效空调产品。
大金空调相关负责人:提到节能产品分值设定,希望在以后的招标中能体现合理性价比的趋势,毕竟价格在某种意义上体现内在价值,忽略内在产品品质过份强调低价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采购人统筹高效地使用财政资金。
特灵空调相关负责人:各个品牌产品之间存在差异,若按照某一市场份额占绝对优势的产品制定准入技术条件,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其他品牌的入围。
三星空调相关负责人:“认证证书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规范作用,关键是如何做到更严谨。”三星空调相关负责人强调,产品品质至关重要,检测产品应与实际供应产品具有一样的品质,进入清单的产品与其对应型号的产品也应具有相同品质。
LG空调相关负责人:LG空调相关负责人也认为:“空调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节能性影响大,建立节能产品的评价制度还是很有必要,关键是如何设置这个评判标准。”
开利空调相关负责人:“可顺应产品的节能高标准要求,来更好地推广更高端的产品,精准定位相应的细分市场中的客户需求。”
志高空调相关负责人:志高空调相关负责人提出,部分空调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本来想继续申请新一期节能清单,现在政策大调整,是否意味着这部分产品无法参与投标?
业内专家: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新政策4月1日执行,同时原节能环保清单废止。所以,4月1日前投标仍执行原节能环保清单,4月1日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应该也不受影响。这段时间,相关部门会尽快发布品目清单,届时企业可以按照新要求进行认证。“政策调整过渡期间,特殊情况给予特殊处理,认证有效期逾期的产品仍可继续投标,只要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即可。”业内专家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