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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按专业分类评标可行吗?

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
一、印发实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是整合专家资源,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国范围内互联共享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标准》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实行全国统一编码,投入运行的各级各类评标专家库应依据《标准》及时调整评标专家分类,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专家库专业分类调整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标准》适用情况,注意收集各方面反馈信息,及时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标准》进行修订。 【详细】

 

现有的评标模式多采用混合评审打分,即每个评审专家都要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全部评审内容进行评审、打分,算出全部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得出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专业分类评标是每个评审专家只评审专业能力范围内的那部分内容,按照统一标准对每一投标人的该部分内容衡量和打分,只对自己评审的那部分内容签字负责...

 
混合评审 权责不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评审专家要独立评审,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通常会按照各评审专家的专业特长对评审内容进行分工,评审过自己分工的内容后,再集中由各评审专家分别就自己的评审打分情况向大家通报,其他评审专家参考通报的打分情况将相应分数写在自己的打分表上...【详细】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一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专业特长不同;二是即使真的做到了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对自己不懂那部分内容的打分往往随意性强,缺乏客观公正性。
 

造成的不良后果包括:一是评分雷同。多名评审专家对同一投标人的详细打分和结果相同或类似,容易出现协商评标。
二是错误相同。一个评审专家出现评审错误,则每个评审专家都容易在相同的地方出现类似错误。
三是误导评审。由于是混合评标,个别评审专家易浑水摸鱼,有意在通报时发表倾向性意见,影响和误导别人;是追查责任时会牵连无辜。在后期质疑、投诉或者在项目检查发现问题时,不易找出真正责任人,全部处理会冤枉好人,不处理会使责任人蒙混过关。
五是扰乱招标市场。这种吃大锅饭情况,会使一些人故意钻空子,助长不正之风,长期持续会影响评标质量,有失公平公正。

 
专业分类评标的四大优点
 
一是专业分类评标是每个评审专家只评审专业能力范围内的那部分内容,按照统一标准对每一投标人的该部分内容衡量和打分,只对自己评审的那部分内容签字负责,能有效克服现有评标模式存在的问题,切合评审工作实际,更好地实现评标的客观、公平、公正;二是各评审专家的评审内容分配由评标委员会内部协商确定,充分尊重每个评审专家的评审权利,对其专业能力以外的内容不作强制评审要求,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评审专家各自的专业特长...【详细】
 
在独立评审和责任承担方面。一是能更好地实现独立评审。《条例》中的"独立评审",是指不受外界人员或者其他评审专家的干扰,评审专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签字负责。专业分类评标就是评审专家各自独立评审,对其所评审内容负责,承担有限责任,非常契合这一规定,且能有效增强评审专家的责任心,有效避免协商打分,体现了"独立评审"精神,坚持了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它不象现有评标模式那样,无论评审意见...【详细】
 
专业分类评标是否合法
 
政府采购公告期限"门道"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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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地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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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这些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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