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管 | 操作 | 采购人 | 军队 | 理论 | 国际 | 政采资讯 | 汽车 | IT | 家具 | 空调 | 标讯 | 图片 | 视频 | 专题 | 人物 | 热词解读
关于单一来源,所有的规定与做法都在这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这三种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自2014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即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亚利聊政采67:采购结果究竟由谁说了算? 亚利聊政采92: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有竞争吗?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无论是竞争性谈判还是竞争性磋商,无论是询价还是单一来源,任何一个采购项目最终都会达成一个结果。那么,这个采购结果到底由谁说了算呢?有人说,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买方,当然是采购人说了算......【详细】 政府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游戏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一般来说,单一来源采购在六种采购方式中最难实现资金节约,因为不存在货比三家的前提。另一方面......【详细】
亚利聊政采169:单一来源采购都要论证吗? 亚利聊政采178: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公示吗?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我国法定的一种采购方式。什么情形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三种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三,必须.....【详细】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废标有四种法定情形,其中三种是合情合理的:一、出现了违法违规;二、投标报价全都超过了预算;三、采购任务因重大变故依法取消。但另外一种废标情形——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详细】
 
 
 
 
误区一 仅有唯一供应商能够提供才是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三种适用情形: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上述三种情形可以简称为“来源唯一”、“紧急需求”和“追加订单”。真正只有唯一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应标的物的,只有第一种情形。在第二、第三种适用情形中,市场上有很多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应的货物或服务,只是出于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更适合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误区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都必须报批
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规定,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或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此处的"可以",意即法律赋予了采购人自由选择采购方式的权利,而无须向采购监管部门报批。

结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如采购人认为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法定适用情形的,可以自行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无须报批。

误区三 单一来源项目都必须经过公示前置程序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这一规定意味着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属于"来源唯一"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才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进行采购方式公示。反之,如属于"紧急需求"和"追加订单"情形,或虽属于"来源唯一"情形但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法律未要求前置公示。

误区四 单一来源采购必须组建评审小组

财政部74号令第七条规定针对竞争性谈判小组和询价小组的组建作了相应规定,但该法条未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当组建评审小组。该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发现,法律未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必须组建评审小组。

误区五 协商谈判时采购人无法掌握主动

一般认为,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由于协商谈判的对象为特定的供应商,因此定价权往往受制于该供应商,如何在单一来源采购中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一直是困扰采购人的重大难题。。"。

实际上,这一难题也有相应的破解之道。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对于"来源唯一"采购项目而言,采购人应事先做好市场调研,设法了解该供应商向其他客户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售价,或采用成本测算法确定价格底线。。"。

对"紧急需求"、"追加订单"等"假性单一"采购项目,则一般不进行价格谈判。

 
 
 
 
 
 
 
申请和变更单一来源的8个注意事项 单一来源采购价格谈判难?试试这几招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办法》......【详细】 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中一种特殊的采购方式,也是令人头痛的采购方式。实践中,常听到有人抱怨:"我怎么这么不走运呢,又碰上了一个单一来源项目,这个价格怎么能谈得下来呢?"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单一来源采购确实有其"独特"之处......【详细】
由实践案例看单一来源采购两大法宝 单一来源采购有严格流程吗 赶紧看看这张图
单一来源压价难,是政府采购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供应商利用舍我其谁的地位和采购人难以承受项目"难产"的心理,在上协商桌前占据了近乎不败的优势。而集采机构此次谈判的重点,就在于打破这种.....【详细】 "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喜欢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主要是认为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简单、定向地向某个供应商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不少采购人特别'感兴趣'的一种方式,原因是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倾向性'需求""单一来源采购......【详细】
 
网站首页 | 政采资讯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 | 订书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最新文章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一区1号楼201单元  技术支持: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址:http://www.caigou2003.com/  电话: 010-88587089  E-mail:webmaster#caigou2003.com(*发送邮件时请把#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