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是政府采购中一个看似简单实际较为复杂的采购品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方希望采购到自己"中意"的产品,潜在供应商希望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公平性、竞争性和质量都难以充分体现和保证。在具体操作中,代理机构应如何引导和指导采购方做好采购工作呢? 有专家表示,采购需求是采购的源头,如何精准把握采购需求已成为当前采购人和家具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共同面临的问题。实践证明,家具采购中采购组织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采购方式选择正确,需求论证实用公正,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设定合理,把好验收关,才能确保采购活动各方满意。
为保证质量,只要时间允许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包括限额以下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选择综合评分法,以避免恶意竞价或低价低质中标。
在实践中,家具采购的需求论证有时不尽人意。比如,一些专家采取签字、领钱、走人的不负责任态度,致需求论证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家具采购的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外观,比如,外观尺寸允许有误差范围在3%—5%、尽可能规避异型或现场定制、外观图片须标注为"参考式样",满足使用功能是采购人第一需求等。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关于家具样品的分值设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包括沙发皮质小样和海绵小样、木材小样、五金件等。比如,滑轨、合页等五金件,沿海地区一些家庭作坊能生产五金件同时使用不干胶商标等。
在综合评分法中可适当加大样品分值,且对样品的评分内容细化和量化,如细化到海绵小样多少分、沙发皮质小样多少分和五金件中的合页多少分,以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多数家具厂家是在签定合同后才启动生产程序,采购方留足厂家的生产时间,以便厂家能保质保量的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对于个别采购人串通厂家抢先将要采购的家具提前做好。
验收是家具采购关键环节,验收时注意四个方面。